湘政发〔2022〕1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推进现代测量体系建设,提升计量创新能力、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更好发挥计量在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建设和市场秩序规范等方面的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服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驱动,统筹规划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量值传递溯源体系、计量监管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大力推进计量基础建设、法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加强应用型计量检测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服务湖南“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技术支撑。
到2025年,全省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初步建立,计量科技创新力、影响力进一步提升,部分领域的计量技术达到国内领先。计量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计量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计量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计量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计量发展文化软实力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全省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前列,计量对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建设和市场秩序规范等方面的支撑引领和保障作用显着提升。建成以量子计量为核心、科技水平一流、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计量基础能力提升
1.完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围绕创新型省份建设和产业链培育的需要,紧贴保障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领域,建立、升级换代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构建量值溯源链清晰、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省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重点加强节能环保、医疗卫生、极值、多参数、动态、在线、直流电能、变频电量、磁性材料、标准物质、热物理和声学振动等领域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努力填补省内量值传递体系空白,满足省内量值溯源及产业发展需要。市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重点加强几何量、力学、热学、电磁、物理化学等领域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为贸易结算、食品安全、生产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领域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支撑。县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重点加强加油机、商贸衡器、出租车计价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压力表、血压计、验光配镜等领域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满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需要。
2.完善企业计量体系。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和上市培育企业计量保障行动,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鼓励其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鼓励定量包装生产企业参加计量保障能力评价工作,通过自我声明后即可在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全国统一的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C标志)。开展计量助推企业提质增效典型案例评选和工业企业计量标杆示范,发挥龙头企业和各类计量技术服务机构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提升产业链相关中小企业计量保障能力。健全激励企业增加计量投入的普惠性政策体系,对企业新购置的计量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有机融合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要素资源,深化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在关键领域形成“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全链条整体技术解决方案。
(二)推动计量监管效能提升
4.完善计量法制体系。完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检定、法制监督等管理制度,完善商品量、计量数据等量值监管制度。建立计量技术规范与计量标准建设协调机制,开展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实施和效果评估。推动出台公共安全、司法、行政执法、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计量数据使用相关规范性文件或标准规范,健全湖南省计量技术规范体系。
5.构建现代化计量监管体系。坚持一般监管与重点治理相结合,完善“双随机、一公开”计量监管机制,引导推进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搭建计量大数据监管平台,推动构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计量治理新机制,开展在用电能表状态评价及更换试点,培育一批承担省级计量比对的主导实验室,开展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使用监督检查。加强计量执法协作,依法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和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等违法行为。对举报计量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奖励。
6.强化民生计量监管。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商店和眼镜店等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构建常态化的计量监督工作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对计量的信任感和获得感。强化诚信计量体系建设,鼓励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在全省形成“经营者自我承诺、政府部门推动、社会各界监督”三位一体的诚信计量运行机制。
7.强化计量风险防控。完善全省交通运输、石化、医疗等重点行业安全用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制度,建立覆盖监测、预警、处置等关键环节的计量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对计量风险的可防可控、联防联控,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稳定、准确、可靠的计量支撑。加强计量数据资源分析应用,提升计量风险分析感知能力,快速有效处置计量突发事件。
(三)推动计量科技创新发展
8.强化计量关键核心科技创新。以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长沙基地建设为契机,加强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轨道交通、工程机械、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前沿技术领域所需要的精密计量和测量技术的研究,推动关键计量测试设备自主化。以国家时间频率中心(长沙)为基础,推动量子计量标准建设,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
9.推进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技术创新。针对绿色能源、轨道交通、钢铁等产业极端条件、复杂环境和实时工况等受限情况下的计量需求,探索适合量值传递和计量确认方法,研究多参同步、在线、动态、远程、原位、综合计量校准技术,解决极端量、复杂量、综合量等在受限条件的准确测量难题。研究“大云物移智链”条件下的数字化计量关键技术,研究适合现代工业信息体系的计量基础技术。
10.推进面向重大需求和重点领域关键计量技术创新。围绕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先进制造业,开展生产各关键环节核心计量技术攻关,突破制约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计量技术瓶颈,解决计量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共性关键技术。围绕医疗卫生和疾病控制预防、交通运输与安全、智慧城市与公共管理、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与贸易公平、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的迫切计量需求,开展计量关键技术和方法研究,加快相关计量标准建设和升级,提高测量能力和智能化水平。
11.推进高端计量测试仪器设备创新。加强高端计量测试仪器设备核心器件、核心敏感元件、核心控制算法和核心溯源技术研究,推动量子芯片、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和方法在高端仪器设备中的应用,提升重要仪器核心技术国产化率。加强色谱仪、质谱仪、扫描电子显微镜等高端通用仪器设备研制,加快面向智能制造、环境监测、国防等领域专用测量仪器仪表的研制和推广使用。搭建仪器仪表计量测试评价和技术服务平台,助力湖南仪器仪表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的湖南仪器仪表品牌。
12.优化计量创新生态。依托省内高校、龙头企业和计量检测研究院等科研技术机构,加强计量协作,充分发挥计量优势资源力量,积极创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实验室和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专业知识精、业务能力强的计量技术攻关队伍。大力推进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孵化器等计量创新成果转化载体平台机构建设。完善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构建以科技成果转化为推手,质量、标准、知识产权融合联动的计量特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有效调动技术人员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促进技术转移和扩散,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提升计量应用服务能力
13.服务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围绕全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要求,构架产业计量体系,实现计量技术与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提升产业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围绕轨道交通、工程机械、航空航天、太阳能光伏、环保、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仪器仪表、石油化工等产业,加快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具有产业特点的量值传递技术和产业关键领域、关键参数的测量、测试技术研究,研制产业专用测量测试装备,为湖南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前瞻性”的计量测试服务。
14.服务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建设计量协同创新服务体系,实现计量技术与重点科技计划、重大科研项目测量需求对接,探索开展重大科研专项量值溯源评价,增加计量对科技创新的贡献率。积极参与“量子度量衡”计划,研究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精密测量技术,开展测量不确定度、测量程序与有效性评价。围绕生物医药、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医疗卫生、新材料等领域,研制一批国家认可的计量标准物质,建设一批标准物质量值核查验证实验室。开展计量标准资源共享服务,共同进行计量方法和技术研究。深入推进计量军民融合,实施军地计量科技攻关,推动形成军民计量科技协同创新体系。
15.服务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建设。围绕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强化区域计量科技创新合作,积极参与国家计量比对,开展区域性计量比对活动,推进区域计量能力、结果互认。围绕长株潭一体化发展,建立长株潭区域战略计量服务协同平台,充分释放计量基础设施效能,实现计量供给和需求有效对接。优化区域计量发展互助机制,加强对计量发展落后和困难地区的政策支持,加大计量技术指导帮扶、计量项目援建力度,缩小区域计量发展差距,推动区域计量协调发展。建立计量授权互认机制,鼓励区域内计量技术规范共建共享,计量考评员共享共用。推进“一带一路”计量合作,开展省内外经济领域的计量国际项目合作、信息交流、人才交流。吸收引进先进计量管理方法、技术和高端人才,促进区域计量水平提升。鼓励并支持各级计量技术机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制修订等活动。
16.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理念,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推进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工程,加快新时代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建设。在全省开展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领域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完善能源、资源环境计量服务体系,加强能源、资源环境计量中心建设。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大数据在服务能效分析、节能诊断、提质增效、预测预警等方面应用创新。开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核能等清洁能源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应用。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氢燃料电池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应用。开展水资源计量技术和设施设备研究应用,建立健全水资源及排污计量体系。开展细颗粒物、臭氧、挥发性有机物和其他主要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以及碳排放量测量、碳中和、碳排放因子等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应用,健全碳计量标准装置,建立碳排放计量审查制度。开展行业环境标准物质及其应用体系研究,建设气溶胶量值溯源实验室,完善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计量体系。
17.服务数字湖南建设。推动数字经济同计量发展深度融合,建立涵盖数据、服务和工具符合“可找寻、可访问、可交互和可再用”原则的数字化计量技术服务体系。开展基于远程在线监测与大数据分析的计量溯源性与可信度验证研究,建立数字计量基础设施。针对工业先进制造,加快基于协调世界时(UTC)的分布式可靠时间同步技术、时空敏感网络、机器可读数字校准证书、传感器动态校准、传感器网络整体处理等数字计量设施建设。开展智能传感器、微机电系统(MEMS)传感器等关键参数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针对智能、在线、网络计量收费广泛应用趋势,开展在线、网络计量计费系统价格监测计量技术研究与应用。
18.服务健康产业发展。加快医疗健康领域计量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康复理疗设备、医疗环境监测、医疗器械安全监测等领域计量技术方法、装备和技术规范研究,重点围绕创新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康复理疗设备、可穿戴设备、医疗美容设备等健康产品,开展临床检验设备、医用诊断治疗设备实时校准。促进物联网计量技术在健康产业的应用,大力发展嵌入式计量、在线计量、远程计量等新型计量技术,为医疗健康产品研发、生产、使用等“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提供计量技术支撑。推进医疗健康领域计量、标准、合格评定一体化建设,完善全省医疗健康领域计量技术和标准规范体系。
19.服务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围绕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专业化、智能化建设,建立计量服务体系,为用于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数据准确提供保障。重点包括智慧交通领域的交通流量、公路桥梁安全监测、超速超载酒驾治理、客货与危险品运输监测、天气水文等计量数据;用于价格管理、养老、社区网格管理和智慧城市领域的电力、水务、燃气、通信、消防应急等计量数据;用于食品安全领域的食品运输与贮存、食品有害物质与添加剂分析预警、食品包装等计量数据;用于诚信建设领域的大众与大宗贸易计量、商品包装计量、水电气油消费计量监管数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计量体系发展的战略重点、战略措施、战略合作和战略保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把计量事业发展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完善支持计量发展的政策体系。按照量传溯源体系特点和要求,分级分层规划计量发展目标,合理布局本地计量发展重点,完善计量工作保障机制,依法建立健全、维护、保存满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计量法制监管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确保本地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完整,量值准确、可靠、安全。
(二)加强政策支持。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能源计量审查和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行政许可等公益性计量工作所需经费按规定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发展改革、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的投资、科技和人才保障支持政策,推进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公共服务平台、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计量重大科研项目的支持,促进计量科技研发和重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注重统筹协调。加强行业管理,注重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推进本部门、本行业计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加强有关年度工作计划与本实施意见的衔接,分解细化目标,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完成。健全工作制度,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建立计量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培育行业协调发展的社会力量。
(四)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将计量发展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激励考核事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计量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本行业计量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湖南省计量发展主要指标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