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03/2023-2046710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 | 2023-03-20 | 公开日期 | 2023-03-20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2023年2月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湖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强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普查对象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将成立湖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二要明确部门职责。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三要组建普查队伍。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科学商调和选聘普查“两员”,组建高质量普查队伍。四要做好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将普查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要求,要严格依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要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要创新普查方法,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要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作用,尤其是要突出本地宣传优势和特色,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月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湖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强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普查对象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将成立湖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二要明确部门职责。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三要组建普查队伍。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科学商调和选聘普查“两员”,组建高质量普查队伍。四要做好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将普查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要求,要严格依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要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要创新普查方法,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要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作用,尤其是要突出本地宣传优势和特色,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